校园网使用、维护及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1总则
校园网是服务于全院教学、科研、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校园网运行安全,学校信息工作正常,特制定本办法。
2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2.1校园网用户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网络使用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2校园网用户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按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并配合图文信息中心按章依法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2.3校内接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本部门内的网络,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4校园网用户及工作人员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计算机或其他网络设备,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
2.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入网手续,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络。
2.6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校园网络用户应及时报告图文信息中心或党工部、保卫处。
2.7违反本办法规定,制作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由保卫处提交学校办公会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2.7.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7.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7.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7.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2.7.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2.7.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2.7.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2.7.8捏造事实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7.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8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破坏、盗用校园网络信息资源和危害网络安全的下列活动者,将全院通报批评或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
2.8.1未经图文信息中心批准,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2.8.2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2.8.3冒用他人或学校名义从事网上活动。
2.9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者,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视情节进行考核:
2.9.1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致使校园网络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瘫痪等运行异常;
2.9.2对收到的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不及时报告院党工部并复制传播;
2.9.3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后果;
2.9.4工作时间在线使用娱乐视频信息、包括网络电视、电影、扑克、棋类和其他游戏;
2.9.5工作时间使用BT等工具下载网络电视、电影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造成网络堵塞;
2.9.6擅自更改IP,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2.9.7不按规定进行病毒防护操作和日常维护不到位导致校园网络病毒流行2次及2次以上造成网段不能正常运行。
2.10对其它所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将参照以上条款,视情节予以处罚和处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11校园网络用户若在校园网络服务系统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校园网络的系统记录可以作为校园网络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3校园网信息保密规定
3.1学校对外网站主设备配置参数、应用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有关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存储信息属于保密范围。
3.2办公室会同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对网络及信息保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3图文信息中心网络主控室是网络信息保密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做好登记。
3.4网站系列设备配置参数、应用服务器的用户名、密码由图文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按分工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密,密码应定期更换。网站系列设备配置参数、应用服务器的用户名、密码应在单位主管处留有纸质文档。主管负责对纸质文档密封保存,在特殊情况下,可启用密码使用应用系统。
3.5学校网页对外发布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制,党工部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审核密码的管理并有权对涉密发布信息进行删除。
3.6 OA系统发布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核;各用户单位信息上传由单位负责人审核。
3.7学校财务及收费系统信息保密由财务处主管负责。
3.8学校各部门网络考试系统由该部门负责其信息、密码安全和保密工作。
3.9各校区分管的网络系统和网络设备配置参数、密码安全由各校区网络信息员负责。
3.10各职能部门所使用并管理的专用网络应用系统由该部门负责其信息、密码安全和保密工作。
3.11校园网络应用系统用户的计算机一律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并定期更换。每位职工对所用学校网络应用系统的密码负责。
3.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QQ、电子短信等通信工具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重要文件、资料,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3.13含有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其软件、文档数据、U盘和移动硬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一律不得外借。相关设备的维修必须登记,报废应进行专门处理。
4校园网维护管理规定
4.1校园网实行分级维护。图文信息中心设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学校对外网站、网络设备、院级服务器软硬件及网络主干线路维护管理。各校区设一名专职网络信息员负责本校区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和用户计算机维护与管理。各学院、处室应设一名兼职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络设备和用户计算机日常维护。图文信息中心向信息管理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
4.2学校网络设备维护
4.2.1学校网络设备为校园网运行中使用的所有设备,包括服务器、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光电转换器和机柜等。
4.2.2学校主控室网络设备是保证校园网运行的关键设备,由图文信息中心进行维护。未经图文信息中心主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更网络设备的配置、移动网络设备、更改交换机接线等。各校区网络信息员对本单位网络设备维护,设置变更应做好记录并在图文信息中心备案。
4.2.3专职网络管理员、专职网络信息员应定期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2.4专职网络管理员、专职网络信息员应定期备份网络设备的配置,定期修改网络设备的维护密码。网络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出现重大问题,如违法性网络行为、黑客行为、主干网瘫痪等,应立刻向主管领导汇报。
4.2.5放有网络设备的单位有义务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及使用环境,如防火、防盗、防水、保持电源畅通等,配合网络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4.3服务器维护
4.3.1学校网络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及对外发布重要信息)服务器由图文信息中心进行系统维护,各应用单位负责数据信息维护。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学校网络运行状态进行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应用系统故障。
4.3.2各校区的服务器由本校区网络信息员维护,各应用单位负责数据信息维护。
4.3.3网络维护人员应每天检查服务器的运行情况,保证该服务器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转。
4.3.4网络维护人员应定期备份服务器中的重要数据,定期修改服务器的管理员密码。
4.3.5为保证服务器安全,应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除必要服务外的其他软件,非维护需要不得使用服务器上网浏览,禁止在服务器上玩游戏。
4.4网络线路及计算机维护
4.4.1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络布线规划和主干线路连通性监测;各校区网络信息员负责校区网络线路维护;各学院机房网线由各单位(学院)自行维护。
4.4.2网络线路是校园网运行基础,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破坏线路。如有损坏,按前款相关规定处理。
4.4.3各单位(部门)发生网络故障,应先由本单位网络信息员解决,无法解决时可通知图文信息中心协助处理。
4.4.4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升级系统补丁、更新病毒特征代码库、及时清杀计算机病毒,确保本机能正常工作。对来历不明的U盘、光盘和软件、邮件不要随意使用和打开,如须使用的一定要在查毒后使用。发现本地计算机有网络传播性病毒,应立即拔掉网线,进行清杀处理。
4.4.5校区计算机故障(如操作系统故障、打印机故障等),由校区网络信息员处理。各学院计算机故障由各学院信息管理员处理。学校机关办公计算机软件故障可由专职网络管理员协助处理,硬件故障由后勤保障处解决。
5附则
5.1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拟稿:郝丽娜 日期: 2018年6月12日
审核:段胜祥 日期: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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